一、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。

二、 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:

(一) 申請報名日期:104年3月24日起至104年3月26日止。

(二) 書面審查結果公告:104年4月2日。

(三) 術科測驗時間:104年4月25日。

三、 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(http://www.tyc.edu.tw/ses/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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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lpsart199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